民主司法制度

2009年2月1日,星期日
第一个播出:
2007年2月11日,星期日

它是什么

在许多民主国家,司法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保护,不受选民的影响。例如,我们的联邦法官,虽然是由民选官员任命的,但却是终身制的。然而,在更多的地方法院,许多法官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在民主国家中,司法机构的作用是什么?在民主进程中需要多少保护?约翰和肯调查政府的司法部门与拉里克莱默,斯坦福法学院院长,作者人民自身:大众宪政与司法审查。

听力笔记

约翰和肯通过辩论司法机构在政府中的作用开始节目,并想象他们将如何从零开始建立一个宪法体系。肯认为,政府的每一个部门都应该对人民负责——为什么最高法院的法官不是选举产生的官员呢?约翰反驳说,肯所说的豁免或不负责任是真正的独立,是代表少数人利益和维护权利所必需的。Ken承认,即使在民主国家,法官也是必要的,但他仍然对他们劫持立法和解释由人民代表制定的法律的能力感到不舒服——在民主国家,这些决定不应该由人民做吗?约翰讨论了约翰·洛克对政府的看法,这启发了美国宪法,并指出司法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保护多数人的暴政。Ken同意让法官与政治无关的冲动,但提醒John他们拥有巨大的政治权力——这真的是一个好的制度吗?

为了回应肯的一些担忧,约翰介绍了拉里·克莱默,理查德·e·朗法学教授和斯坦福法学院院长。Ken问Larry Kramer如何解决之前出现的问题,Larry承认在代议制民主的重要职位上平衡问责和独立是很困难的,但他也指出,这类问题没有真正正确的答案,最好的办法是看看其他制度的历史例子,看看哪些运作得好,哪些失败了。沿着这些思路,克莱默与约翰和肯讨论了其中的一些例子。约翰接着谈到了美国最高法院那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这些案件是美国社会重大变革的催化剂。在这种情况下,最高法院到底在做什么?它是合适的吗?这是为了让他们如此强大吗?

拉里·克莱默解释说,最高法院是通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重新解释宪法来更新和发展宪法的一种手段,这是一种必要的功能,使几百年前由一个非常不同的社会编写的文件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保持相关性和效力。约翰讨论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最高法院组成的一些差异,拉里·克莱默也同意,成为最高法院法官不应该需要司法奖学金,一些最伟大的法官从来都不是法官。拉里·克莱默继续讨论了普通法和宪法之间的区别,以及一个是如何被政治过程分开的,而另一个是植根于政治的。肯促成了对其他政府及其政治制度的讨论,拉里·克莱默(Larry Kramer)描述了我们最高法院的角色在很大程度上是如何偶然的,以及其他较新的制度如何能够更明确地将宪法与日常事务区分开来。约翰指出,这是作为第一批真正的民主制度之一的惩罚之一。

约翰、肯和拉里·克莱默讨论了不同的司法系统,美国系统的一些可能的改进,并回答了来电者的意见,从特立独行的法院判决到给司法系统留下不愉快印象的个人法律和秩序经验。

  • 粗纱哲学报告Zoe Corneli前往加利福尼亚县法院,与几位当选法官谈论州司法系统的历史,他们也分享了他们关于政治和法律的故事。
  • 60秒的哲学家(见49:27):Ian Shoales以他标志性的闪电节奏,在从Judy法官到美国最高法院的高低法院中讨论了“遵循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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